高校基建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另一方面,高校的基建项目大多还是由学校基建部门来进行组织和管理,这样的管理主体一方面容易受到学校和教育部门的行政干预,另一方面也很难对高校基建管理的模式进行深入地研究与创新,难以做到与时俱进,不利于高校基建活动的市场化运营,难以提高管理部门的积极性与竞争意识。
工程设计不完善时,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变化空间,这样就会影响基建管理部门对项目的控制(包括投资控制),可能导致基建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失效而产生风险。
我国高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尽管目前各高校都非常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也积极探索加强该管理的途径与方法,但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冲击,在高校建筑工程建设领域推进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建设水平已迫在眉睫。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该《规则》分总则、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管理、预算管理、建设成本管理、基建收入管理、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竣工财务决算管理、资产交付管理、结余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附则12章63条,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及其解释同时废止。
按规定应分摊计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
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第六条 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下同)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本部门或者本行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和规范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结合财税体制、投资体制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应计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基建账指什么
基建账是指用于记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账务信息的账簿。详细解释如下:基建账的概念 基建账是一种专用账簿,主要用于记录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这些账务记录对于项目的预算控制、成本核算、决策分析以及后期的审计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基建账户是用于记录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专用账户。详细解释如下:基建账户是专门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立的财务账户。这类账户的主要功能是集中管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包括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如公路、桥梁、水利、电力等,都会产生大量的资金流动。
基建账是指用于记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账务。它是一种专用账簿,用于管理和核算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财务活动。以下是详细解释:基建账主要存在于企业或组织的财务部门,用以专门记录所有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的财务交易和事项。这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建设、设备的购置和安装、以及其他的工程项目。
基建账是指用于管理和监督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财务账户和制度。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后,这些账户和制度需要与企业大账进行合并,以便更好地管理和运营这些设施。下面是一些可能的方法来实现基建账的并入企业大账:重新制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基建账款指的是企业在基础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账款。这些账款涉及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支出,包括建筑成本、材料费用、劳务费用等。为了明确记录和管理这些账目,企业采用特定的会计科目进行分类和核算。“基建工程支出”科目的作用 在企业的财务会计体系中,“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扮演着重要角色。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第三章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三章强调了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的重要性。首先,单位需设立专门的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指定牵头部门(第十三条),负责统筹协调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并确保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各部门在其中发挥作用。
第三章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第十四条 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指的是指单位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而制定的制度。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6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由单位负责人负责。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如下:第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第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